根据鉴定目的和用途的不同,亲子鉴定大致可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两大类。个人亲子鉴定的目的在于消除猜忌和疑虑,维护家庭的和睦稳定,它是没有法律效力的,仅仅作为委托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。司法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,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。那么,胎儿亲子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法庭证据吗?
 
胎儿亲子鉴定因为其本身的特殊性及社会需求性,就其本质是属于个人鉴定的,也就是说其鉴定结果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。为什么呢?这就要说到司法程序上了,司法鉴定与非司法鉴定的做法区别就在于其过程是否严禁,取样的真实性,因此有了专业的鉴定人,而胎儿亲子鉴定特殊就在于需要做羊水穿刺手术,在司法程序中,还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见证,因此胎儿亲子鉴定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应。
 
那么是否胎儿亲子鉴定结果就完全没有意义呢?其实除了个人意义以外,在法律上还是有参考意义的,这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,要看鉴定情况是否是法院委托其做胎儿亲子鉴定,而不是自发的,根据各地的情况及个人情况不同,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,法院是有权委托或强制性做胎儿亲子鉴定的,那么其结果在法律上还是具有参考意义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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